要求停止 中科四期搶水工程 連署活動



針對中科四期廠商友達已不進駐,行政院目前已宣布中科四期即將轉型,我們要求政府行政及司法等單位,針對環保團體所舉發「中科四期農業用水契約及引水工程設計」等標案涉圖利主動進行調查,要求中科局長楊文科下台,並要求行政院停止目前所有中科相關引水工程,理由如下:

(一)、中科四期廠商友達已不進駐,故根本不須引農業用水,中科可以引農業尾水或二林鄰近工業區廢水回收再利用,可以極低成本滿足用水需求且不會排擠農業用水及造成地層下陷。

(二)、中科斥資21億進行中期農業用水調撥工程,用水平均成本一度接近100元,之後雖可供農業灌溉使用,但亦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加上轉型後中期用水量低於每日1萬噸,故該引水工程更形浪費而無必要。

(三)、中科管理局未經公開招標方式,即出資彰化農田水利會進行三個用水計畫設計標案,設計經費超過4千萬元。經查中科與彰化農田水利會及自來水公司所簽訂契約並未登載引水設計標案須由中科出資(見契約第6條及第8條),而且該契約之有效年限為101年至103年,但中科卻於101年前未經公開招標就核撥設計經費給彰化農田水利會,中科管理局楊文科局長涉圖 利。

(四)、中科四期農業引水工程標案之委辦標僅公開一天就決標,且以不合理之限制性招標方式,讓非工程專業之彰化農田水利會得標,所委辦引水工程案超過21億元,圖利特定對象意圖十分明顯。


(五)、中科管理局楊文科局長涉偽造文書,於中科四期環評書定稿本不實登載中科四期環評書定稿本內容,其於98年9月環評書修正版第5章正確登載提撥給中 科四期中期農業用水,由101年至104年,但卻於99年4月的環評定稿本第5章,多處不實登載為101年至105年 ,偽造延長1年的動機疑在規避環差及規避用水計畫須進行差異分析。


(六)、中科管理局又於中科四期環評定稿本中,拿掉經濟部水利署同意函文字,拿掉了「上述供水方案已納入本案用水計畫書,並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業於 98 年1月23 日經水源字第09851022480 號函同意在案。」,由於用水計畫書變更須進行差異分析及環差,所以中科拿掉了經濟部水利署的同意函動機在規避用水計畫須進行差異分析,故中科管理局長楊文 科及中興顧問公司涉偽造文書。


針對上述原因,環保團體認為彰化、雲林為嚴重地層下陷區,而且至今彰化地區仍以地下水為民生用水,政府理應停止不當用水開發及停止剝奪農民灌溉用水規劃, 而在環團舉發中科楊文科局長涉圖利及偽造文書證據後,要求司法單位應盡速調查,行政院應立即撤換楊文科局長並停止所有中科四期引水工程。

本連署結果將於行政院宣布中科四期轉型前宣布,歡迎支持停止中科四期引水工程及要求中科楊文科局長下台者踴躍連署。

發起單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彰化醫界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雲林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教師聯盟、 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邀請中)










沒有留言: